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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玄壇強娶天后宮天上聖母?】鄭深元律師撰

近日報載台南玉旨武玄壇 6月8日在臉書PO出文宣,稱要前往天后宮與天上聖母 舉辦「合婚大典」,海報甚至將天上聖母改名為「天上關聖母」,有如將天上聖母「冠夫姓」,大囍文宣海報引發網路砲轟,外界紛紛批評「兩神尊相差八百年」、「要關公的元配情何以堪」、「難道要聖母當小三」。據稱,天后宮已請律師研議提告。

過去從未發生類似事件,究竟被強娶的天后宮、天上聖母可否提告,可以提告什麼,在這裡我們先初淺分析一下給大家想一下。

  • 可否提告刑法妨害名譽?
試想一下,如果網路上有人說要跟你結婚,把你跟他的喜帖公開貼在網路上,而你甚至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更別說有同意結婚這件事情,這時可否告妨害名譽?當然是可以的。但是,本案差別在於被侵害名譽的是天后宮、天上聖母。天上聖母是神,不具「人」格,沒有名譽的問題,就算認為是「死者」,以合婚方式進行侮辱,也只有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告訴,天上聖母並無可稽考的後代可以提出告訴(笑)。因此,以天上聖母名義提告是無解的。但如果認為本案被妨害名譽的是天后宮,天后宮全稱應為財團法人天后宮管理委員會(可能),雖然具有 #法人格,但是畢竟不是自然人,沒有個人情感及主觀榮譽感,一般認為不是妨害名譽罪的被害人,但也有例外認為有的,案例很少(如民國20年間的20年院字第534號解釋)。因此,一般認為,無論是天后宮管委會或是天上聖母,都不能對武玄壇或其奉祀的關公提告刑法妨害名譽。
 
  • 可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天上聖母是天后宮供奉的神祉,係天后宮依存之所在,天后宮管委會因為武玄壇這種 #強娶合婚 天上聖母的行為,可認為受有社會評價(置天上聖母於小三的地位)、商譽(天后宮係武玄壇之後宮)、信用(被迫合婚)上之損害,是可以請求法人格受侵害的損害賠償,至於被告就是武玄壇管委會,不是關公。只是在賠償金額的計算上,法院可能就煞費心力了。至於天上聖母本神部分,因為不是得為請求權之主體(自然人、法人),因此是不能以天上聖母名義請求的。
 
  • 法律救生員評論:
除了強娶合婚事件之外,之後竟又發生「捷泰聯合法律事務所」發表聲明揚言要對網友提告,經「捷泰法律事務所」發出聲明指並未受武玄壇委任,成為另一則羅生門。有網友指稱應係高雄某一法律事務所,但網路上查無資料。本文認為,依「捷泰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函」用字遣詞,應係法律人士所為,亦極可能是律師,至於為何僅有事務所名稱而無律師大名,也無事務所印文,恐怕也是不敢負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