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教你的是如何在老闆決定要做下去的前提下,把有問題的部分合法化,然後之後再安全的簽證;而律師是在教你如何在眾多方法之中選擇一個合規的作法完成交易,這兩者是有很大的不同吧?
再者,每次發生財報不實,會計師的說法無非就是財報是公司制作的,俺只是簽證而已,而會計上具有重大性的才會抽驗,其他我們也有函證,但是沒抽到也沒有回函,所以對不起沒發現沒出保留意見。財報不實的責任在公司,不能怪我會計師。
這麼多財報不實都不能怪會計師,那要會計師簽證幹嗎?
再者,重大交易先諮詢會計師,然後財報又給同位會計師簽證,這樣真能防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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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7/4556264?from=udnamp_storysns_fb&fbclid=IwAR3fCjFkjODkmh-GJ6Koc-UPuqslokx8J7q6jrLYwrUQ2hWXwnuDRF9Z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