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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尼戴普與安珀赫德的世紀大戰】鄭深元律師撰

  • 緣起:

故事起因是女方安珀赫德(Amber Heard水行俠女主角,強尼戴普前妻)以強尼戴普(Johnny Depp以剪刀手愛德華、神鬼奇航不死的傑克船長聞名)家暴他為由,聲請保護令獲准。安珀訴請離婚後,雙方在庭外和解,女方有簽署保密協議。之後安珀撰文投稿指出自己也是me too家暴案件的受害者,網路一面倒譴責強尼,強尼因此失去出演神鬼奇航6的機會,損失片酬達6億多。最終強尼在美國維吉尼亞州對安珀提起侵害名譽之損害賠償訴訟,索賠5千萬美金,女方因此以男方提告造成其名譽亦受損受有損害為由,反訴求償1億美金。但因本案雙方同意,因此庭審採公開轉播方式進行,正巧可以讓大家可以一窺美國法庭論戰的原貌,我們也可以藉此機會比較美國與台灣法庭的差異,現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 法庭公開轉播方面:

我國法庭完全不能公開轉播,但是原則上(除非是性侵、營業秘密等不公開審理案件),是可以旁聽的(公開法庭),但是不能拍照、攝影。因此法庭活動只能透過記者、在庭人士轉述,法庭上旁聽的人非常少,民眾經常不知法庭全貌,只能聽說,因為資訊多所錯誤。由於當事人在法庭所說的話,外界並不知道,因此造成法庭活動謊言滿天飛,檢、辯、審三方的表現也偶有荒腔走版、情緒失控的情況,外界均不得而知,造成司法容易藏污納垢,法律常識推廣不易。實務上也常出現當事人在法庭全部否認,但出庭外對媒體說已經一五一十跟法官交待清楚,明顯撒謊。因此,有部分民間人士建議刑事案件事實審可以進行公開轉播,認為此舉可以促成法院加速改革司法程序,及法學教育的深化;反對者則認為證人、受害人等之有隱私需要保護,公開可能有全民公審或侵權的疑慮,二方見解都可以提供參考,各有利弊,本文並無定論。但大抵上在民事案件,我國是沒有公開轉播的可能的。

 
  • 陪審團:

本案係民事求償案件,但有選任陪審團(應該是坐在法官右手方那一排,畫面一般不會帶到,以保護陪審團成員),案件是否成立,亦即強尼是否有家暴、安珀有無侵害強尼名譽致其受損,均由陪審團認定,法官僅負責指揮及主持訴訟、並於陪審團判決後決定金額。由於我國採專業法官制,並沒有陪審團,但目前司法院正在推行國民法官制,依據國民法官法,將來會是少數的刑事案件(如殺人、放火)採用,不是全部。至於民事案件則沒有採用國民法官制。關於國民法官議題,我們將來會再開一集來作說明,這裡就先略過。

 
  • 證物出證部分:

(一)強尼提出安珀大便照片(又稱安屎之亂)

最精典的是強尼提出床上一坨屎(馬賽克)的照片,安珀當然不肯承認與自己有關,因此透過詰問的方式詰問強尼,強尼說安珀試圖將責任推給小狗,安珀律師質問為何你不認為是家中小狗的?強尼說:那是「茶杯約克夏,一隻只有1.8公斤」耶!在訴訟上,安珀的策略應該是把大便推給強尼,而不是推給強尼不成,反推給約克夏,且推給約克夏顯不成理,因此這個詢問,被強尼反將一軍,是訴訟上的一大失策。

(二)安珀提出受傷照片:

  1. 安珀提出顴骨瘀傷照片:並稱被歐打後會以MILANI粉餅遮掩,以解釋為何外人未曾發現此事,並帶了MILANI粉餅到庭上,但事後MILANI粉餅公司說他們「當時」還沒推出這款產品,是隔年才推出此款粉餅;又強尼提出隔天住處電梯監視器畫面指出安珀所稱被毆打日期的隔天曾帶某男星返家過夜,當時電梯所攝影像並未見有瘀青畫面,且當時安珀神色輕鬆,不似有遭受家暴。因此減弱了照片的真實性。
  2. 安珀提出嘴角帶血照片:經調查發現日期係指控施暴日期前一年,因此證據遭法院駁回。使用造假或故意混淆的證據,一旦被發現,會全盤皆輸,其他主張將無人採信,不可不慎。

     (三)強尼提出錄音:

  1. 強尼提出一卷錄音,安珀承認我有打你,但不是揍你等語(這是文字遊戲),且說自己有時會不小心失控,還說你人很好,又沒有受傷,雖然有朝你扔花瓶、平底鍋,但我無法保證不會再動手等語。另一段可以清楚聽到強哥語氣平和的說:「因為我愛妳,我不想離開妳,也不想離婚,我不想妳離開我的生命,我只想要和平。」、「如果事情變得越來越暴力,我們就必須要分開了。」真實呈現雙方真實的婚姻關係。
  2. 因為原先安珀的人設是強尼家暴,安珀是單純的被害者,結果後來發現可能是互相家暴,對安珀來說,會毀掉她的人設,但是否被害人不能有人格、行為的瑕疵,一有瑕疵(被害人也家暴、出軌)造成人設崩壞,是否就無法再請求,應該也是本案的重點(要使陪審團了解並不容易)。目前美國的婦權團體似乎陷入是否繼續支持安珀、或反對安珀的論戰,女權運動可能因此宣告終止。

(四)安珀提出錄影:

安珀提出錄影,證明強尼一大早就喝一瓶酒,並摔東西,安珀還套話發生什麼事,我們今天甚至沒有吵架,後來強尼在喝酒時發現預先架設好的錄影機還因此非常生氣。這一段證據其實並無法證明什麼,只能證明強尼心情不好會摔廚櫃的門,這過於支節,無法左右判決勝負。

 
  • 安珀本人作證部分:
  1. 安珀是原告也是被告,被告一般無需作證,但是擔任原告時,係居於被害人地位,特別是本案家暴事實有無,僅存在雙方之間,在強尼認安珀請求並無依據時,是可以傳喚安珀作證的。反之亦同。
  2. 安珀作證說露營時一名女性友人靠近自己,強尼即生氣亂摔東西,並質問東西在那裡,並撕破安珀的衣褲,將手指伸進自己私密處,想找他是否有藏毒品等語。不過之後經強尼律師聲請傳喚目擊證人即露營場地經理之證詞,發現大吼大叫係安珀,且事後只發現一個「燈」損壞,與安珀證詞說「我被侵害後,只是看著燈,什麼都不能做」等語完全相反,安珀證詞的真實性因此也遭到質疑。
  3. 又安珀在作證時,因為表情過於豐富,哭泣及表情均略顯不自然,不正常的停頓,遭外界質疑有演戲之嫌,可能減損她證詞、陳述的效力。安珀使用的用語,如我「認為」他在打我,用語不清不楚,不敢直接說打,卻說我認為,似乎有所隱瞞,用語過於間接不明確,對其不利。
 
  • 強尼本人作證部分:
  1. 安珀律師以「簡訊門」質問強尼:過程中,安珀律師質問強尼為何曾經傳送如下訊息:「50美分的脫衣舞孃」、「浪費我精液的傢伙」、「安珀赫德很快就會得到全世界的羞辱」、「我今晚難道不應該直接闖入並移除它的鉸鏈嗎?」想藉此表達強尼完全不懂尊重女性,使陪審團反感,但是強尼只簡單回答,這不是我寫的。因此,這些訊息是否為強尼所寫,是該由安珀律師舉證,如果無法舉證,加上強尼否認的話,這些證據事實上發揮不了效力。
  2. 安珀律師以強尼瘀青照的真實性質問強尼:又對於強尼所提在東南亞蜜月時被安珀毆打部分,安珀律師提出另一張照片認為並沒有瘀青,強尼反駁二張照片解析度不同,是經過修圖,當律師要求強尼只能回答是或不是時,強尼說:「我不是來取悅你的」,巧妙回答是、否的二分性問題,不能說不厲害。
  3. 面對反應如此之快的證人,律師要取證相當困難。例如當律師問「你當時是不是喝的超醉?」,強尼回答:「你有在現場?」當律師說這不是我的問題(強尼未針對問題回答),請尊重法庭的時間,強尼回說:「你剛才花五分鐘找資料耶!」甚至一直引用律師的口頭讒,在說完一段話後接著說:「that is correct!」,當強尼猜中律師即將異議hearsay(傳聞)強尼接了一句:「I’m learning」,讓對方律師的公信力減到最低。當律師問你的體型比安珀大嗎?強尼回答:「我可不敢這麼說。」安珀因此彆住嘴笑。但現在問題是,如此的詰問,能否發現真實,當然我是持懷疑態度的,但是一般民眾似乎並不關心此事,法庭直播似乎在此也顯露出容易戲劇化的缺點,不利於真實的發現。
 
  • 證人凱特摩絲(Kate Moss,強尼前女友):
  1. 因安珀在陳述中曾提到「強尼曾把超模凱特摩絲推下樓」,強尼律師因此以線上視訊方式聲請傳喚凱特作證,凱特明確回答說強尼並沒有把我推下樓,也沒有家暴,當時是自己摔下樓,強尼馬上趕回來,把他抱去房間請人治療等語,直接打臉安珀。過程中,庭上的安珀臉色鐵青,不發一言。安珀律師也不知如何反擊(事實上也無從反擊)。
  2. 照理說,在審判中原告出證,均需確認對原告係屬有利,任何不確定有利與否的證據均不應提出,以免自打嘴巴。本案安珀在無法事先確認事情真假及凱特可能到庭作證內容之前,是不應該提出「凱特摩絲曾被家暴」方面的陳述的。至於凱特是否曾被家暴,並非本案重點,似乎也沒有必要特別進行調查之必要,但法院有進行調查,應該是強尼律師需要以此檢驗安珀的品格,此部分安珀顯然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 精神醫生作證部分:
  1. 安珀傳喚一名精神醫生(女)作證,目的在作出安珀的品格保證,但該名醫生只有在數年前進行過一次會談,似乎也無法證明安珀想要證明的待證事實。
  2. 安珀傳喚另一名醫生(男,有稱科學怪人)指稱強尼的行為符合藥物濫用及家暴的人格特質,並稱強尼是吸毒吸到腦筋壞掉,因此出演電影需靠耳機提詞。但經過強尼律師詰問發現,該名醫生並沒有實際診療過強尼,先前準備程序提交的聲明有說依據他看強尼的電影及大眾公開活動錄像覺得強尼反應較慢,是吸毒的反應,到庭作證時又說沒有看過他其他的電影,也不清楚有一些演員慣用提字耳機的事情(有提到馬龍白龍度也有用耳機,馬龍白龍度在電史上是神一般的存在),造成證人前後矛盾,自己打臉自己(先說是根據強尼出演的電影判斷,後又說自己不懂電影,沒看過相關電影),證詞完全不可信。
  3. 強尼傳喚一名心理學家,證實安珀患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做作型人格障礙,會表現出情緒不穩定(之後安珀有不經許可擅自離開法庭的舉動)及尋求關注的行為(如登在太陽報上的文章),會嚴重誇大創傷症候群。安珀在過程中不時翻白眼,並表現出不在乎的樣子,無形中加強了心理學家證詞的可靠性,這也算是失策。
 
  • 其他證人:
  1. 強尼私人保鑣強尼戴普指控安柏赫德在床上大便,安柏也反擊前夫在家門口撒尿,安珀並傳喚私人保鑣出庭作證。但保鑣卻說「沒有這回事」,律師追問「戴普先生有掏出他的老二,對嗎?」保鑣支支吾吾的回答「如果我有看到戴普先生的陰莖,我應該會記得吧!」法庭瞬間爆出笑聲,連強尼戴普本人都笑到崩潰趴桌發抖。
  2. 住處社區保全當安珀的律師問到,安珀臉上是否有出現傷痕時,他表示自己並「沒有看到任何傷痕及腫脹」,但安珀律師鍥而不捨,追問當天看到安珀身上的穿著、有沒有化妝,藉此質疑保全的記憶力是否錯亂。沒想到保全立刻回嗆說:「我才不會記得誰的假睫毛有沒有平衡,但如果有不尋常的事我一定會記得!」過程中他還邊開車、邊抽菸,超粗線條,庭後法官跟陪審團抱怨他從來未遇過此事。
 
  • 彈劾對方品格證據
  1. 安珀詐捐部分:先前雙方離婚訴訟開庭前數日,達成庭外和解,強尼賠償約2億台幣給女方,女方對外宣稱要捐款一半給慈善團體,之後遭查出並未履行,甚至部分捐款係馬斯克所捐,安珀因此遭質疑誠信有問題,此將促使陪審團重新檢視安珀的全部指控是否真實,對其殺傷力非常之大。
  2. 安珀婚外情部分:安珀閨蜜前夫指控安珀在婚姻關係期間曾與伊隆馬斯克(有照片、捐款紀錄)、某名模、某男星(有電梯錄像)交往、過夜,這此部分都是在彈劾安珀本人供述誠信問題及證據之瑕疵,在陪審制中,對安珀殺傷力也很大。
  3. 本案預計在近期宣判,在錄此影片之時結果尚未可知。我們在這邊想說的是,任何案件要走上法院之前,一定要評估利弊及成本,法庭不是遊戲,要有充份準備始能出戰,本案安珀光律師費就花了1億8千萬元,損失不可謂不重。此外,在侵權損害賠償案件,被害人能回復名譽的方式或許不是一個對方判賠的主文,而是一個雙方決鬥的過程、是一個平反的過程,相信這也是強尼之所以不顧一切選擇公開轉播的原因,不是大輸就是大贏,對他而言,此次可謂背水一戰,或許他有機會可以挽回他因此受損的演藝生涯,但是輸者可能全輸,對他而言,反正情況也不會更壞。另方面在雙方面對婚姻方面,強尼坦承並沒有處理的很好,也很想打安珀,反觀安珀卻是一直疾呼自己是受害者,卻一直被爆出其實也有施暴、婚內出軌、照片作假,狀況反而更為不好,造成安珀信譽下跌,也面對女權運動的質疑,或許是安珀當初始料未及的。

參考資料:

1、相關法庭直播影像(建議)

https://www.youtube.com/c/LawCrimeNetwork

2、相關報導

https://www.cosmopolitan.com/tw/entertainment/celebrity-gossip/g39899646/johnnydepp/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259204#ixzz7UMbkKgDa
https://tw.news.yahoo.com/%E8%AD%89%E8%A9%9E%E5%A4%A7%E5%8F%8D%E8%BD%89-%E5%AE%89%E4%BC%AF%E8%B5%AB%E5%BE%B7%E6%B7%9A%E8%A8%B4-%E6%85%98%E9%81%AD%E5%BC%B7%E5%B0%BC%E6%88%B4%E6%99%AE%E6%89%8B%E6%8C%87%E6%91%B3%E4%B8%8B%E9%9D%A2-%E7%9B%AE%E6%93%8A%E8%80%85%E6%9B%9D-%E7%9C%8B%E8%A6%8B%E5%A5%B9%E5%85%88%E5%A4%A7%E5%90%BC%E5%A4%A7%E5%8F%AB-041528864.html

https://www.elle.com/tw/entertainment/gossip/g39833323/johnny-depp-amber-heard-laws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