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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疫情嚴峻居家上班,先前又有烟花颱風襲台,引發了居家上班是否仍有颱風假之爭議。勞動部表示,居家上班之勞工不用通勤,並未承擔颱風天通勤危險,仍需照常提供勞務。就此,立委賴香伶卻表示,居家辦公是因應疫情,跟颱風假無關,不管居家辦公與否,勞工都有權放颱風假,加強自身遭遇淹水、土石流、強風豪雨等防災措施,並解決接送小孩問題,且雇主不應扣薪。
- 針對疫情所實施居家上班之勞工,是否應給予颱風假?本為認為,居家上班雖無通勤之問題,但亦可能面臨淹水、斷電、颱風防災措施、照顧小孩等問題,故居家上班勞工似仍有放颱風假之必要。然而,並非每位居家上班者皆有上開所述淹水、斷電、防災等問題,建議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是否正常上班。
- 其次,針對颱風假是否仍應發放工資之問題,依勞動部所頒佈之「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所示,雇主「宜」不扣發工資。本文肯認雇主無須強制給薪的見解,因颱風假係屬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之事由而無法提供勞務之情形。但在實務上,通常雇主並不會因颱風假扣發勞工薪資,此部分較無問題。
- 承上,雖雇主無強制給薪義務,但針對放颱風假之勞工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更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又,因颱風假本身不是「放假」的概念,雇主僅需工資照給,無須以加班費計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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