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疫情,個人或機構均有通報的義務,如果因為遲延通報甚至是隱匿疫情,導致疫情擴大,甚至造成機構大規模傷亡,我覺得不無成立過失致死傷罪責,可由檢察官進行偵辦。 報載的養護機構,有隱匿疫情之事實,造成住民四十七人染疫,三人死亡,不無成立過失致人死傷罪責之可能,宜由檢察官分案偵辦。 新聞報導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