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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EA是否要對其提供之組裝、運送服務負責呢?】鍾采玲律師 撰


(圖片來源:https://www.storm.mg/lifestyle/79849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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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日新聞報載張男至IKEA高雄店購買沙發家具佈置新家,IKEA請貨運行送家俱時,在搬運過程中不慎壓斷張男的腳骨而受有損害,張男應該向誰求償呢?
  1. 送貨員麻男:麻男本身因對於搬運之貨物未以繩子固定,導致沙發從側邊掉落砸到張男腳趾而使其骨折,自有「過失」,依民法第184條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2. 貨運行馹通公司:身為麻男的雇主,馹通公司自應對麻男依民法第188條負擔雇主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3. IKEA:張男與IKEA之間之傢俱買賣契約即包含運送、組裝服務,IKEA自應依民法第224條及第227條對於輔助其履行運送、組裝服務之麻男行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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