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沒有法源依據,卻扣押民眾攜帶入購或購買之加熱菸、電子菸,未來可能會有國家賠償責任。是否吸菸,係個人決定,政府在無法律規定禁止輸入的情況下,在海關安檢扣留,或查檢包裏時扣留,即欠缺法律依據,若導致民眾受有損失,將來不無提起訴訟請求國家賠償之可能。政府機關應依法行政,法律沒有,而有立法必要卻遲遲無法立法,就是立委職務懈怠的問題,政府不能自己硬來。 這篇報導深度很夠,請參見新聞連結